申请材料:
(一)《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补贴申请表(毕业生补贴)》(附件13)(原件,加盖公章);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四)12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科研院所引进的人才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五)与新区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六)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七)申报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需填写银行卡卡号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