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范围
2015年1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落户津贴照分步分批发放的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1年受理发放201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②2022年受理发放2016、2017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③2023年受理发放2018、2019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④2024年受理发放2020、2021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⑤2025年受理发放2022、2023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⑥2026年受理发放2024、202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申领条件
(一)申领人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个人失信、犯罪记录及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具有本市户籍(含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我市的),毕业5年内(2015年1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学位、国外学位);
(三)提交申请时仍在我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曾在我市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离开我市再回到我市非公有企业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四)按规定在我市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