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的考生,登录考试服务平台,进入“免试申请”专栏,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填写免试信息并上传本人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免试申请时间:2022年3月21日9:00至4月30日24:00。
免试审核为宁夏资产评估协会网上初审和领证现场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考生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免试初审时间:2022年5月6日17:00前。
补报名考生免试申请时间:2022年7月18日9:00至7月22日17:00。
补报名免试初审时间:2022年7月25日17:00前。免试现场实地审核时间为领取资产评估师合格证书时,需携带证明资料如下:1.高级职称评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高级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免试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变更免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