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青年人才奖励金申请对象
1、就读于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的中山生源毕业生;
2、2020年3月27日后毕业,且在三年内回到中山全职工作。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大学本科起所有学习阶段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以上;
7、申请时年龄为 35 周岁以下;
8、申请时不属于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注:不含上述学校的合作办学学校和独立学院。有关高校的范围及排名,以入学当年为准。2017 年以前就读的国内高校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的,视为有关高校。
中山生源毕业生范围包括:
(一)大学录取当年具有中山户籍和中山高中学籍的青年人才;
(二)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且在中山参加高考的青年人才。
毕业生范围包括:
(一)2020 年 3 月 27 日后有关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二)此前已取得有关高校本科阶段学历和学位,2020 年 3月 27 日后有关高校的硕士毕业生。
(三)此前已取得有关高校本科阶段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和学位,2020 年 3 月 27 日后有关高校的博士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