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影响中山租户租金减免标准
为全力支持积极落实防疫责任的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中山市国资委、中山市财政局特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部分国有资产租金实施细则。
享受此次免租的土地、物业包括:经营性土地、商铺、仓库(含保税仓库)、摊位、厂房、办公楼,不包括住宅、车位、基站塔台、广告牌。减免费用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权费、清保费、广告费等其他应由承租户支付的费用。
根据出租人与承租户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减免2020年2月、3月租金。承租户已交纳2月、3月租金的,可顺延减免,确实不能顺延的可申请退款。原租赁合同2020年2月份、3月份为免租期的,租金减免期可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