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保障房申请指南
受理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1、填写申请;2、上传电子申请材料;3、提交申请。
窗口办理流程: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咨询电话:
0760-88233076
前款所称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包括以下三类:
(一)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产业园区务工人员(产业园区内的本市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重点保障在本市从事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者提供优惠政策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筹集,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