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团普通高中助学金
1.资助对象有哪些?
答: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南疆四地州兵团师市(一师、三师、十四师)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其他各师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比例是多少?
答:南疆四地州兵团师市普通高中助学金受助比例原则上为100%;其他各师普通高中助学金按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核定。
3.资助标准是什么?
答:兵团普通高中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普通高中根据具体情况可分为三档:一档为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为每生每年1000元。
4.如何申请?
答:兵团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每学期动态调整。每学年初提出助学金申请的学生须如实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法定证照或个人承诺书。
5.如何发放?
答:1. 各学校必须按规定及时将助学金按学期打入卡中,可增加社会保障卡等渠道发放,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助学金。助学金的领取必须严格实行本人签领制度。
2. 具有公办食堂的普通高中,根据实际情况向师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备,经审核批复后可通过打入食堂饭卡的形式落实助学金的发放。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免学杂费
1.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2.补助对象如何认定?
答: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在校学生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要求受助学生提供《扶贫手册》;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须提供所在家庭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残疾学生由残联负责认定,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准。
3.免学杂费的标准是多少?
答:免学杂费标准按学校收费许可证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4.学杂费的免收及退还有哪些规定?
答:各高中学校不得向符合免学杂费条件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已收取学杂费的学校,应及时向学生退还。
(三)南疆四地州兵团师市普通高中免费教育
1.主要政策有哪些?
答:对南疆四地州兵团师市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费教育。
2.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免费教科书标准为每生每年670元。
3.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政策学生能否同时享受“免学费”政策?
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学生,可同时享受这两项资助政策。
4.免学费资金是否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答:免学费资金最终拨给学校,不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普通高中“滋蕙计划”
答: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