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网上择优录取。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
(1)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市招考中心根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向招生学校一次性满额投放。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比单科成绩,确定位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解读: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考生之间,分数优先: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位次(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①语文;②数学;③英语;④理科综合;⑤文科综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按照考生位次逐个进行投档;如某考生填报了8个平行志愿,当对该考生投档时,依据该考生填报的A、B、C、D、E、F、G、H 8个平行志愿顺序,由计算机从A志愿开始依次检索,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志愿学校有缺额时,就将该考生投档到该学校。
(2)特长生计划占用统招计划,完不成的招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3)各县(市、区)优质高中分配到校的学生录取,根据《关于严格规范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22〕8号)文件执行。由市招考中心依据考生分数和志愿顺序,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学校进行投放。
(4)2022年晋城一中实行一校两区办学,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2022级高一新生在晋城一中本部、晋城一中(丹河校区)就读。
(5)晋城一中、晋城二中的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的办法是:
一是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优质高中计划、考生所报志愿、考试成绩和降分范围,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是当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优质高中分配计划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城区和泽州(晋城二中为城区)享有优质高中分配资格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志愿、考试成绩和降分范围,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三是当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优质高中分配计划,将转为统招计划。
(6)特长生的录取按照晋城市教育局相关文件和招生学校招生简章执行。
(7)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非应届考生投档线提高10分。
(8)政策性加分依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中〔2022〕1号)中相关规定执行。政策性加分和考试科目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
6月20日前,市招生考试中心通过“晋城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jcgov.gov.cn)和班级张贴的两种方式对考生是否具有优质高中分配指标资格、加分项目等信息进行公示。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如相关资格等问题经举报,查处属实,撤销录取资格,所空出的招生计划一律取消,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