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含异地转入)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具体要求:
1、依法在广州市正在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含异地转入)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申领时限:
职工应当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