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请:
失业人员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补助金申领”模块办理。
无法网办的,失业人员携本人三代社保卡或身份证,在法定工作日内(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除外)就近至全市任一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
发放:
失业补助金每月15日通过银行发放至申请人三代社保卡(申领人需提前至银行柜台开通三代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或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