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婚姻登记处办理地点及电话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
早上10:30——14:00 下午15:30——19:30
一、婚姻登记分类
主要内容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
初婚登记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 , 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
再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除具备上述条件外, 还应持离婚证件。复婚属于结婚的一种。
三、离婚登记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应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