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申办条件: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申报材料:
1.首次申领: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换领:原居民身份证;
3.补领: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4.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还须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或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身份证办理流程:
1.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2.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资料,核验申请人身份
3.采集人像照片
4.采集指纹信息、录入受理信息、确定领证方式(如需代理领证,当场填报代理人信息;如办理快递领取,当场填写《身份证邮政速递服务自愿委托书”)
5.本人核对“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并签字、缴费,领取“居民身份证受理回执单”
6.本人凭“居民身份证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代理领取的,代理人还需带好本人身份证;快递领取的,由EMS送达,邮费到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