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应征青年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女兵征集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征集体检标准:
外科
①身高:158cm以上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②符合下列条件
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③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④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II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⑤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⑥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皱裂症,不合格。
⑦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⑧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⑨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女性文唇,不合格。
内科
①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②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③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收缩压≥90 mmHg,<140 mmHg;
舒张压≥60 mmHg,<90 mmHg。
耳鼻喉
眩晕病,不合格。
眼科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②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妇科
①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②内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
③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④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⑤妊娠,不合格。
其他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毒(HIVI+2)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