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遗属优待证申领条件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其他优抚对象的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注:因广东省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外省户籍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申请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暂缓办理。
番禺区遗属优待证申领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具体可提前电话咨询属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具体可提前电话咨询属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附件:番禺区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