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禅城区工作、生活的新市民可以申请。
新市民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应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家庭的组成人员为:①夫妻双方;②未成年子女;③与申请人长期居住且存在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
另外,年满30周岁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或配偶被宣告失踪等)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且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孤儿,也可以独立申请。
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人:
1、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在本区工作、生活、居住,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在申请时已经与本区工商注册登记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合同处于有效期内,或者为本区个体工商户。
2、申请人申请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4个月或者5年内累计缴纳36个月,且申请时在本区处于在保状态。
注:申请人属于在本区单位工作的环卫工人、园林、公交司机、辅警、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保安、保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群体的,申请时仅需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就读,持有本区居住证,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未成年人除外)。未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其住房、收入、资产纳入申请家庭核算范围。
申请家庭:
1、申请家庭在本市没有自有房产,且在本区租住房屋。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申请家庭拥有汽车数量不超过1辆,初始购买价格不超过18万元。
4、申请家庭没有工商登记信息(个体户除外)。
5、申请家庭未享受政府其他方式的住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