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中考分数线:
县区 |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汉台区 | 403 |
南郑区 | 428 |
城固县 | 409 |
洋 县 | 408 |
西乡县 | 430 |
勉 县 | 426 |
宁强县 | 420 |
略阳县 | 440 |
镇巴县 | 492 |
留坝县 | 435 |
佛坪县 | 370 |
录取依据:以学生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按照计分科目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根据《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军人子女、公安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享受教育优待录取政策(与2021年保持一致),对应分值一并计入总成绩排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方面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未在全市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录取。
填报志愿: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内、达到报考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登陆“汉中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在家长或学校指导下填报志愿。
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按照学籍或户籍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5所普通高中志愿。学籍、户籍信息变更时间以中考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最后截止时间。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实际就读满3年且在该校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方可填报所在县区1个定向志愿。定向生资格由所在县区教体局审查。在外省、外市就读的汉中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中考,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县区1—5所普通高中学校。
达到所在县区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填报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按照体育、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中考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