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0月31日起正式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地方特产2022-03-22 08:00:04未知

厦门10月31日起正式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10月31日起,厦门正式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恢复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

  市医保部门就停机期间的市民医保结算热点问题做出解答

  1.停机期间垫付费用冲销时间持续到今年12月底

  停机期间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门(急)诊和药店购药的参保患者,即日(10月31日)起,可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回原就诊点冲销结算。

  停机期间住院的参保人,按医院通知补办医保入院和结算手续。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停机期间垫付费用冲销时间持续至今年12月底。为避免拥堵,建议广大参保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冲销,以减少长时间排队等不便,同时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2.窗口经办业务等医保服务暂未开展

  新平台上线初期,窗口经办业务等医保服务暂时无法开展,包括所有医保经办窗口及医保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E政务自助机、i厦门、闽政通、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系统的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将视上线国家平台情况逐步恢复。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异地就医患者需报销医疗费的,可在我市医保报销业务恢复后,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参保人银行卡,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期限统一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3.部分特色医保业务逐步恢复

  因新平台优先解决全国共性化业务,上线后先恢复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原厦门创新特色业务如新生儿参保报销“秒批”、“互联网+”医保支付、家庭共济()、委托代配药等将视上线新平台情况逐步恢复。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4.平台上线初期可能出现技术故障

  新平台上线初期系统运行还不稳定、功能还不完善,可能产生卡顿、掉线、医保卡无法正常使用甚至医疗费用结算出现偏差等现象,这是上线国家平台各地市普遍存在的问题,暂时的不便敬请市民理解和支持,所有医保待遇均不受影响。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或各医保经办窗口电话咨询处理。

  统一咨询电话:12333

  市级医保经办窗口:0592-7703314

  思明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5196903

  湖里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5383431

  集美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6195538

  海沧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6809270

  同安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7558116

  翔安区医保经办窗口:0592-7688002

  

  

本文标签: 医保  窗口  上线  参保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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