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柜台提取时);
2、身份证原件;
3、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个人银行卡原件;
4、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
5、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件原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本人办理,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单位缴存职工代办。代办提取时,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件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提取金额原则上以转入其银行卡账户方式支付给职工本人。
2、微信提取时,上传的证件材料需原件拍照,图片应清晰可辩。
3、有关政策和业务办理指南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或到管理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