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地方特产2022-03-22 08:00:05未知

南昌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南昌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房首次使用/非首次使用

  首次使用:

  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在购房两年内产权人及其配偶可在申请办理柜台提取的同时与管理中心签订购房按年委托提取协议,委托管理中心每年代办一次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协议历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剩余可提取额(实际购房总金额一已提取金额)。

  非首次使用:

  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使用(非首次)住房公积金且不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购房两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办理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可在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公贷)、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商贷)

  职工偿还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微信自助办理公贷提取或与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委托提取业务经办行)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职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以还款起始月为年度提取对应月,从还款起始月起,每连续还款满12个月为一个还款年度,每满一个还款年度可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办理时间为年度对应月当月。

  4、离、退休

  离、退休职工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

  5、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满半年后 ,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

  6、出境定居

  职工出境定居的,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满半年后 ,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

  9、租房

  10、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本人和配偶可在发生当年同时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后账户应留存十元以内余额。

  11、患九种重大疾病

  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因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职工本人、配偶或父母可在出院小结一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申请提取成功后还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每次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

本文标签: 职工  住房公积金  余额  首次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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