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条件与标准:
1、高层次优秀人才,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创新创业能力突出,研究水平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
2、申报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的,应符合胶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A、B、C、D四类人才标准之一),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工作)合同,且在青依法缴纳社保或经国家、省、青岛、胶州相关部门批复认定。
3、申报企业“按薪定才”类人才的,应为与辖区内企业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且在青缴纳保险、无违法失信等行为的企业高管、专业技术人才。
4、申报外籍及港澳台创新创业类高层次人才的,应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