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学生顺利参军入伍桂城街道制定了《桂城街道大学生预征青年身体纠治方案(试行)》。
对通过纠治后符合应征条件并顺利入伍的大学生给予身体纠治补助,按照方案,最高每人可获得10000元补助。
桂城街道大学生预征青年身体纠治补助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征兵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激励高素质青年踊跃报名参军,提高兵员学历水平和总体质量,对大学生预征青年进行身体纠治实施补助,制定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符合新兵征集条件(在桂城街道应征),本人参军意愿强烈、家长支持参军入伍、对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仅视力不合格或其他可矫正纠治的情形(如:腋臭、痔疮、精索静脉曲张等问题),经身体纠治后,应征入伍的在读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
具体由街道征兵办按照上级关于学历认证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以省征兵办核实数据为准。
二、经费保障:
(一)视力矫正补助。大学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后简称视力矫正补助)按照每人最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视力矫正补助,视力矫正医疗费用低于10000元的按实际治疗费用补助。
(二)其他项目补助。按照最高10000元标准实施补助。除去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个人商业保险报销金额外,纠治费用低于10000元的按实际治疗费用补助。
(三)补助办法。在报名参军前2年进行视力矫正手术入伍成功的,可享受纠治补助;进行其他项目纠治的,必须是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征兵体检中发现问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街道征兵办批准同意方可享受纠治补助。
三、申请程序:
应征青年填报声明书、协议书、补助申请表(详见附表)自愿实施身体纠正治疗,经桂城街道征兵办审核、备案。应征青年自行实施身体纠治。批准入伍后30天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大学生士兵(或其委托人)凭声明书、补助申请表、身份证明、入伍通知书、疾病诊断书、费用明细清单、医院正规发票、保险报销证明向街道征兵办申请身体纠治补助。
四、相关要求:
(一)应征青年身体纠治未达到现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因拒服兵役、隐瞒病史等个人主观原因被部队退回的,不给予身体纠治补助费用,已支付的将全额追回。
(二)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及截留挪用身体纠治补助费用的,除追回补助费用外,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应责任。
(三)特别说明:身体纠治应到正规医院,且纠治前应先咨询区、街道征兵办或体检组,经街道征兵办主检医生确认后,选择合理方式纠治,避免因纠治方式不当无法入伍。例如:精索静脉曲张纠治不能通过腹腔镜手术,视力纠治不能用晶体植入方式等。
(四)本方案自2023年1月起实施。
(五)本方案由桂城街道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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