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
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由原来各市规定的不超过40%,统一调减为不超过10%;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跨省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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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注意事项
为顺利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参保人应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参保人就医时医疗保险正常缴费且能够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第二,同一时间段内不能同时发生不同类型的医疗费用,例如,参保人住院期间不能去门诊检查购药联网结算;
第三,进行门诊慢特病就医结算前,参保人需要先核实是否已在参保地办理了相关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