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阴市居民用户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制
阶梯电量划分和电费收费标准
电费在同一结算年内,用户首先使用第一档基数电量,按照基础电价计算电费,第一档基数使用完后,使用第二档基数电量,按照第二档递增电价计算电费,第二档电量技术使用完后,依次按照第三档递增电价计算电费,收费标准如下:
年用电量档次 | 单价(已开通分时) | 单价 (未开通分时) | |
第一档 | 0—2760千瓦时 | 峰:0.5583元/千瓦时 谷:0.3583元/千瓦时 | 0.5283元/千瓦时 |
第二档 | 2761—4800千瓦时 | 峰:0.6083元/千瓦时 谷:0.4083元/千瓦时 | 0.5783元/千瓦时 |
第三档 | 4800千瓦时以上 | 峰:0.8583元/千瓦时 谷:0.6583元/千瓦时 | 0.8283元/千瓦时 |
备注 | 第一档全年用电基数为230×12=2760千瓦时,第二档全年用电基数为(400-230)×12=2040千瓦时。备注在同一结算年内,客户首先使用第一档基数电量,按照基础电价计算电费,第一档基数使用完后,依次使用第二档基数电量,按照第二档递增电价计算电费,第二档基数使用完后,按照第三档递增电价计算电费。每年首次抄表结算时,完成对上一年度电费清算,跨年不结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