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大学毕业生落户要求
1、离校三年内本科毕业生人才落户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时间至申请落户当日不超过3年。
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引进(调入)人才落户,按现行调动落户政策执行。
2、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脱产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落户
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实际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3、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落户
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
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