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道路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驾驶机动车训练的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南昌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我市新建区指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道路(以下简称“训练道路”)做以下调整:
一、取消昌西大道作为训练道路,指定宏图北大道(兴业中大道口至宁远大街口段)为训练道路。
二、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期间,允许其它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指定道路,以及其它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学员必须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机动车驾驶学习和训练,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四、本通告自2022年2月27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