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审
(一)注册登录:
申请人注册/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地区选择【苏州】,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苏州人才落户—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二)填报申请信息:
1、填报相关信息快速测评人才落户条件
2、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
3、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可参照材料模板)。
二、公示、转档、审档
(一)公示
预审通过后,将在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可点击网办大厅公示公告—人才落户公示处查看)。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平台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并告知核实结果。
(二)转档
预审通过后,个人可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办件详情中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的《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并通过机要通信的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三)审档
1、在我市国企等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就业人员,按个人申请办理时,可由单位负责档案审核工作,并上传《苏州市人才落户人事档案情况核实表》;
2、个人档案转入平台后,经审核缺少非关键性档案材料的,由平台出具《苏州市人才落户缺少档案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对以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作为申请条件的,档案里反映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
三、材料提交
除预申请时已提交的合规材料外,应按要求和预审告知提交以下材料:
(一)符合条件并且同意办理户口一站式迁移的人员:
1、江苏省内户口迁入的,上传《电子准迁证申请书》;
2、江苏省外长三角区域(上海、浙江、安徽)家庭户迁入的,上传《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电子准迁证申请表》《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二)档案审核时缺少非关键性档案材料的,本人应作出书面知情说明并提交《承诺补充档案材料书》。
(三)补正的其他材料,具体以系统批复为准。
四、申请受理
平台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受理或不受理。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核流程。
五、审核
材料齐全的,平台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六、户籍迁移
拟落户人员根据公安机关的告知和《细则》第三条第六款的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
注:申请人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后,可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看进度中查看办理进度。
如申报过程中有疑问,您可通过平台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咨询互动”专区进行留言咨询,感谢您对平台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