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可以从何时开始通过哪些渠道按照2500元的月提取限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信息?
答:(1)申请时间: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自2021年8月6日起可以按照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2500元的月提取限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办理渠道:职工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官方微信“上海公积金”、“随申办”)或者至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网点等渠道办理。
(3)业务材料:职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官方微信“上海公积金”、“随申办”)申请提取的,应当按照按网上申请流程,据实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租赁地址、租赁提取金额、银行卡信息和手机号码、文书送达地址等申请信息;
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提取的,应当据实提供婚姻信息、租赁地址、租赁提取金额、手机号码、文书送达地址等申请信息、填报《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并携带以下申请材料:①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②申请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原件;③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按规定可使用电子证照的,申请人可提供电子证照。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