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苏州人才落户咨询电话: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0512-65815515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512-58698632
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512-52778091/52805358
太仓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512-53583522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512-55137206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512-60905781/63950232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512-65256937/66056835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512-67591902/67591903/67591312
苏州市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0512-68723210-3/65582132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0512-66605942-3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0512-68257969/6841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