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标准如下:
第一批第一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第一层次市一中等9所学校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其录取控制分数线683分。在此分数线之上,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第二层次:市一中等9所学校名额分配(指标生)
市一中名额分配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该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15分以内。未完成计划总计193个,转入第四层次面向全市招生。
第三层次:
8所高中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名额分配,各学校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该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15分以内。未完成计划总计800个,转入第四层次面向全市招生。
第一批第二、三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点击查看:第二、三层次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录取标准
第四层次:市一中等9所学校剩余计划
市一中等9所学校剩余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681分。在此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第一批第四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第五层次: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含民办学校公费生)
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含民办学校公费生)。该层次按学校招生计划以1:1比例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68分(不含美术生),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第一批第五层次学校录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