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江山小学附属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龙港市江山小学附属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中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大班: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名额
小班1个班、中班1个班、大班1个班。
三、收费标准
保教费按照龙港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伙食费据实核算。
四、招生登记
采取线上登记:7月18日上午9:00起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时间截止至7月20日晚21:00,报名时间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届时报名系统自动关闭,逾期视同自愿放弃。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第一步:下载浙里办App
https://www.zjzwfw.gov.cn/zjzw/zj/zw_pc_download
第二步:打开APP,进行登录
第三步:在搜索栏中搜索“温州入学掌上通”
第四步:在搜索结果中点击“入学掌上通”,进入入学掌上通界面
第五步:点击“入园服务”里的“入园报名”
第六步:点击“公办入园登记”
第七步:选择龙港市
第八步:点击“龙港市江山小学附属幼儿园”,进行信息填写
五、招生办法
第一批次:适龄幼儿户籍2022年5月31日前在龙港市永平社区和月星社区且其父母在永平社区和月星社区内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共有住宅产权的,其份额占比不少于50%;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22年5月31日之后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下同)的;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及以下九类优待对象。
①驻扎在龙港市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龙港市范围内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③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
④龙港市范围内浙江省绿叶奖、温州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龙港市(含原苍南县)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龙港市范围内的劳动模范子女。
⑤龙港市范围内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温州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
⑥龙港市范围内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市政府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专业骨干子女(本类对象含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的全职在龙港工作的温州市ABCDE类人才、“飞地”人才、原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原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企业“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才子女)。
⑦在龙港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温州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龙港市第二层次(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子女。
⑧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公安部门确认并公示,符合“积分入园”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⑨龙港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子女。
优待对象报名时,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持父母身份证明、荣誉证书、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需另提交侨办或台办证明、现监护人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需另提交相关文件、高级人才证件、居住证明〕,于7月14日至15日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世纪大道市行政副中心)2幢513室报名。逾期视同放弃。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尚有余额的,依次启动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幼儿,额满为止。第二批次适龄幼儿及招生顺序为:
①2022年5月31日前,适龄幼儿户籍在永平社区和月星社区。
②2022年5月31日前,适龄幼儿父母在永平社区和月星社区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③其父母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永平社区和月星社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需在永平社区和月星社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适龄幼儿。
④2022年5月31日前,适龄幼儿父母在永平社区和月星社区范围内有或相当于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而且已经实际入住的:
a.先按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幼儿;
b.再按购房正式合同签订并完成网签、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有购房正式合同、发票的适龄幼儿;
c.再按不动产权或房屋所有权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永平社区和月星社区范围内和他人共同拥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且占有份额高于50%的适龄幼儿;
d.再按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落款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永平社区和月星社区范围内,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以上批次招生尚有余额,可依次启动录取:
①持有龙港市江山小学施教区户籍适龄幼儿且其父母持有龙港市江山小学施教区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②持有龙港市江山小学施教区户籍适龄幼儿。
③其父母持有龙港市江山小学施教区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居民的子女。
同类对象若报名数未超余额的,全员录取;报名数超余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注:适龄幼儿在招生中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就读,不得多园申请。若有多园申请,一经查实,取消龙港市公办园入园资格。本次招生办法仅限2022年度。
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写上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代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或以不动产权属信息证明报名;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正式合同并完成网签、发票等报名;“房改房”因单证问题未能及时转移的,以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报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凭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报名;以房产作为入学条件的,房产需正式交付并实际入住。
七、温馨提示
报名所需材料:经报名系统确认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请家长携带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幼儿预防免疫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婴幼儿保健册原件一份,幼儿单寸照片一张,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一份,来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龙港市江山小学附属幼儿园(江山小学内)
联系电话:陈老师13958705502 朱老师13858799571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教育科所有。
请广大家长看到本通告后将相关信息互相转告,到园报名请做好防疫工作,希望各位家长支持和配合!谢谢!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