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新城实验幼儿园(温州大学附属龙港市新城实验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龙港市新城实验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中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大班: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名额
小班4个班、中班2个班、大班3个班。
三、收费标准
保教费按照龙港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伙食费据实核算。
四、招生登记
采取线上登记:7月12日上午9:00起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时间截止至7月14日晚21:00,报名时间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届时报名系统自动关闭,逾期视同自愿放弃。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第一步:下载浙里办App
https://www.zjzwfw.gov.cn/zjzw/zj/zw_pc_download
第二步:打开APP,进行登录
第三步:在搜索栏中搜索“温州入学掌上通”
第四步:在搜索结果中点击“入学掌上通”,进入入学掌上通界面
第五步:点击“入园服务”里的“入园报名”
第六步:点击“公办入园登记”
第七步:选择龙港市
第八步:点击“龙港市新城实验幼儿园”,进行信息填写
五、招生办法
第一批次:持有龙港市新城区域不动产证居民的子女。(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22年5月31日之后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下同。)
第二批次: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幼儿后,尚有空缺名额的,启动第二批次九类优待对象的子女。
①驻扎在龙港市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龙港市范围内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③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
④龙港市范围内浙江省绿叶奖、温州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龙港市(含原苍南县)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龙港市范围内的劳动模范子女。
⑤龙港市范围内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温州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
⑥龙港市范围内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市政府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专业骨干子女(本类对象含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的全职在龙港工作的温州市ABCDE类人才、“飞地”人才、原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原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企业“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才子女)。
⑦在龙港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温州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龙港市第二层次(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子女。
⑧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公安部门确认并公示,符合“积分入园”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⑨龙港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子女。
优待对象报名时,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持父母身份证明、荣誉证书、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需另提交侨办或台办证明、现监护人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需另提交相关文件、高级人才证件、居住证明〕,于7月4日至5日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世纪大道市行政副中心)2幢513室报名。逾期视同放弃。
第三批次:录取第一批和第二批适龄幼儿后尚有空缺名额的,依次启动第三批次招生。第三批次适龄幼儿及招生轮次为:
①其父母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新城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需在新城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适龄幼儿。
②2022年5月31日前,适龄幼儿父母在新城区范围内有或相当于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而且已经实际入住的:a.先按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幼儿;b.再按购房正式合同签订并完成网签、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有购房正式合同、发票的适龄幼儿;c.再按不动产权或房屋所有权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新城区范围内和他人共同拥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且占有份额高于50%的适龄幼儿;d.再按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落款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新城区范围内,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适龄幼儿。
③可依据就近原则录取持有本园附近户籍居民的子女。
同类对象若报名数未超余额的,全员录取;报名数超余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注:
1.适龄幼儿在招生中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就读,不得多园申请。若有多园申请,一经查实,取消龙港市公办园入园资格。
2.本次招生办法仅限2022年度。
点击查看>>>
六、温馨提示
报名所需材料:经报名系统确认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请家长携带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幼儿预防免疫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婴幼儿保健册原件一份,幼儿单寸照片一张,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一份,来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龙港市新城实验幼儿园(龙港市新城霞飞路)
联系电话:徐老师 13857798356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所有。
请广大家长看到本通告后将相关信息互相转告,来园报名请做好防疫工作,希望各位家长支持和配合!谢谢!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