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1.《生育服务证》(证件上钢印和公章红印齐全)
2.《结婚证》
3.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首页
4.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正面
5.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反面
6.《出生医学证明》
7.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本人页
二、办理流程
公安厅主页——办事大厅——户籍业务——出生申报(婚生新生儿)
三、审查标准
1、婴儿母亲或父亲一方为乌鲁木齐市户籍;2、出生证、生育服务证齐全的婴儿;3、婴儿父母为同一民族;4、网上申报须在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四、办理地点
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区(县)一站式办证大厅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时至19:00时,周六11:00时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