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0日之后,在市区活动商户签订家用新能源汽车购车合同(实际成交价不低于6万元)并已支付购车定金的个人消费者(合同签订及支付定金时间在6月20日之后,且申领消费券时尚未支付购车尾款)
注意事项
01、消费券仅限持券人本人或直系亲属购车使用。
02、活动期间每人限领一次汽车消费券,申领信息务必准确填写。
03、车辆销售发票抬头须为个人(持券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发票上的销货单位须为活动商户,发票开具时间必须在本次活动期间。
04、市级消费券原则上可叠加各区(不含江阴、宜兴)新能源汽车优惠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