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相互投靠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办理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入户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投靠本市配偶的,提供结婚证;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DNA亲子鉴定;
④公证证明;
⑤公安派出所证明;
⑥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
地方特产2022-07-19 16:04:37未知
办理条件:
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相互投靠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办理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入户人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投靠本市配偶的,提供结婚证;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DNA亲子鉴定;
④公证证明;
⑤公安派出所证明;
⑥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履历表或招工表复印件。
南宁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