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补助申请实施程序
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一对一”公共创业指导的自主创业大学生人数给予补助。
补助条件: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一对一”公共创业指导。
补助标准:按每人10元标准给予补助。
广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017年6月1日起,就业登记业务统一由各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或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受理,市就业中心、市场中心将不再办理就业登记业务。
1、属市属用人单位的,全市任意一间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可受理。
2、属省属用人单位的,全市任意一间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可受理。
3、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下移至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4、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时需要递交个人历史就业记录,个人历史就业记录可到广州市内区、街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