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班和特长生录取办法
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高新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含驻县市直属学校)招收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的录取办法为:专业成绩合格后(专业成绩以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成绩为准),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收音乐、美术、书法特长生的录取办法为:在文化成绩达到学校统招生录取线的80%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以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成绩为准);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办法为:在其文化成绩达到学校统招生录取线的50%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他县(市、区)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或专业班的,实行自主招生,专业测试和录取办法由当地教育局制定。录取结果通过“中招服务平台”上传,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