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部分先后,选房根据轮候库名单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房。
一、报名流程
1、入口
2、时间
2022年7月22日0时起至2022年7月28日24时
二、递交材料流程
1、材料
(1)、《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原件)。
注意:此表为经适房,限价房资格申请后由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若丢失建议联系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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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申报收入查询记录》,打印时间段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未成年子女不提供,无缴税记录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提供制式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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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车辆的提供购车发票、行驶证、车辆产权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子女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及户口簿(验原件留复印件)。
(5)、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包括: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及以上的轮候家庭
2、地址及电话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与红旗东路十字,029-86628888
三、西安限价房
1、登记报名。轮候家庭持资格审核表到规定地点办理购房登记报名手续。登记报名家庭数少于等于房源套数300%的,按登记实际家庭数摇号;登记报名家庭数多于房源套数300%的,按取得购房资格批准(备案)时间进行排序,原则上参加摇号的轮候家庭控制在房源套数的300%。
2、资格复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参加摇号的家庭,进行联审复核,对不再符合购房资格的家庭取消本次摇号资格,并从轮候库中删除。
3、公证摇号。在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公证机关、新闻媒体及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通过摇号随机确定选房顺序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应及时将摇号结果向社会公示公开。
4、公开选房。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开选房方案,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流程等相关信息。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对选房过程全程监督,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取房源。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视同放弃本次选房,依次递补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