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招生计划
公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计划统一纳入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普通高中未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计划(含录取注销)的,由各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市招生办在核定公布的总招生计划内,依据缺额计划安排补录计划并予以公布。
三、征集志愿条件
参加我市2022年中考,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且第三批录取开始前尚未被录取,总分(含加分)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只是考生参与征集志愿的资格线,各学校录取标准以实际投档情况为准。
已被录取考生(含逾期未注册报到、放弃注册报到资格等)不得参加征集志愿,不允许更改录取学校。考生征集志愿之前,应在“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自己是否已被录取。
四、征集志愿安排
考生在7月21日上午10:00至7月22日下午16:00期间,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征集志愿。根据考生类型可填报多所学校。考生上网征集志愿前,应仔细查阅佛山招考网发布的补录招生计划等信息,按征集志愿学校代码填报。民办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通常高于公办普通高中,相关收费标准可咨询招生学校。
考生填报页面的“志愿提交”按钮可对志愿数据进行保存,并允许继续更改;当考生志愿不再修改时,务必点击“志愿确认”,志愿一经确认后不允许更改。
考生(家长)最晚于7月22日下午16:00前要对网上志愿点击“志愿确认”提交,并对征集志愿的准确性负责,未经考生“志愿确认”的征集志愿无效(自动作废)。征集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得再进行修改。
符合征集志愿资格的考生(家长)应主动向学校报告是否参与征集志愿,各学校对不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需做好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