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2022下半年征兵优惠政策

地方特产2022-07-22 12:02:35未知

高阳县2022下半年征兵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1.家庭优待。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由政府发给优待金,具体标准为:①农村义务兵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计发。②城镇义务兵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年最低工资标准计发。③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义务兵,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0%计发。④大学生士兵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优待金,按河北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的大学生义务兵家庭,按河北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计发。

  2.学费补偿代偿及退役后学费资助。应征入伍的大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标准为:本专科毕业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和博士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3.考取军校及提干。高中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可以报考军校,年龄放宽到23周岁。报考的条件、标准范围及考试科目以部队当年具体通知为准。

  4.教育部五项政策。①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②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③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⑤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5.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义务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入学)。

  6.退役金及安置。士兵退役后,部队按照服役年限,给予一次性退役金,具体标准为每年4500元。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的,县级人民政府还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河北省的标准为:服2年义务兵役,一次性经济补助为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部队发放的一次性退役金),从第3年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1年发放标准的20%增发。服役满12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按有关规定安排工作。

  7.部队待遇。义务兵服役期间发放津贴,第一年为每月1000元、第二年为每月1100元。

本文标签: 义务兵  士兵  大学生  标准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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