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西安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沣东新城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小编将持续跟进西安限价房资格申请重启工作的进展...
西安限价房申请条件:
一、户籍限制
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户口。
二、收入限制
单身人均月收入3000元/人·月;
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750元/人·月;
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500元/人·月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或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家庭总资产超过40万元的,不得申请。
9.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10.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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