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龙港遭遇持续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注意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温馨提示企业应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政策。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除此之外,企业还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与方式。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最高气温在37℃至40℃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气温最高时间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最高气温在35℃至37℃时应采用换班轮休等方式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具体可咨询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大综合监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地址:龙港市松涛嘉园北门一楼,咨询电话:0577-6422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