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发布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已于7月10日完成,现将发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布笔试成绩
即日起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盟市以上机关(参公单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5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凡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无人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职位予以取消(详见附件1)。面试时,招考职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录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2年7月27日开始,具体时间详见附件3-附件20(请各位考生按照《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职位信息查询,下同)。
(二)地点
1.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安系统、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监狱戒毒系统以及需要政审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呼和浩特市宜居酒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52号)和荣氏国际酒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5号)分别进行,具体地点详见附件3-附件20。
2.报考盟市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进行,具体地点详见附件3-附件20。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二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
6.招录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招考职位要求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面向“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报考者需持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护照)、《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健康码”绿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测量体温;
4.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六)资格复审递补
7月29日前,未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范围。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7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三、体能测评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对报考公安系统、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
(一)时间
2022年7月31日开始,具体时间详见附件2。
(二)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田径训练馆(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4号,新华广场西)。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
2.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护照)、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健康码”绿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体能测评。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4.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5.体能测评合格后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盖章,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凭证。
(四)体能测评递补
8月3日前,未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体能测评递补范围。
体能测评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体能测评递补人员的体能测评时间:8月4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田径训练馆(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4号,新华广场西)。
体能测评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面试
(一)时间
2022年8月5日开始,具体时间详见附件3-附件20。
(二)地点
面试具体地点详见附件3-附件20。
(三)面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护照)、加盖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健康码”绿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面试。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交通路线。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出口处领取),否则按违纪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抽签顺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至面试结束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身份、经历等,否则按违纪违规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5.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口罩不可带呼吸阀),不得佩戴有标志、异形或其他颜色的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区域。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了解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务必按属地防疫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合理规划行程。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如无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不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我们将及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www.impta.com.cn)及“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六、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7月24日后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0471-6550200、655228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0471-4628906、4628903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0471-6986026、6986064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0471-6291012、5316820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0471-2399925、2392526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0471-3381213、3380217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471-6944079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0471-4192733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0471-6500071、6518661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0471-4811430、4811429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0471-481125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0471-4827758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0471-4825173、4193543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0471-5182953、518295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0471-4813915、4813172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0471-4953172、6916876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0471-6328610、6328561
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0471-6946774
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6938185、13088552417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0471-694499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0471-6652151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0471-6634828、6634876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471-4632081、4632072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0471-6946915、6944594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0471-6968139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0471-4827019、4827091
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室(参事室):0471-4824821、4825079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0471-4932215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0471-6606241、660623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0471-4824571、4826541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471-6681089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0471-4213492、13848185898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71-6659291、6659314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0471-5109209、510919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0471-4811670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0471-482421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0471-2293039、4139959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5332009、4606370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5619306、5619307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119932、8216530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61、8267658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8836337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821980、887256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8225517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0022、8329696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2、8583323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5723、8521252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2999602、3998813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2325、8333181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