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上线国省统筹信息系统失业保险相关业务问答
➤上线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是否影响失业保险业务办理?
上线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后,武汉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经办规则、业务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均未发生变化,参保职工或失业人员仍可按原有渠道办理失业保险相关待遇业务。
➤失业保险个人待遇可通过哪些渠道办理?
上线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后,参保职工或失业人员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手机支付宝和微信的“武汉人社”小程序线上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查询等个人待遇业务;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如何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途径如下:
①、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业务经办·失业人员新增,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②、手机微信办理:登录手机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人社’或‘武汉社保’→业务经办 ·失业人员新增”,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③、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选择“湖北省”→点击“一事联办”→选择“省级定标主题·申领失业保险金”,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哪些人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参保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得与企业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新技师培训等培训项目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项目补贴、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哪些单位可以申请2021年度稳岗返还?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参保单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 90%返还。普通参保单位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稳岗返还实行申报制。
➤缓缴失业保险费是否影响失业保险待遇?
参保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待遇。
➤如何变更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参保职工或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或技能提升补贴并审核通过,因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导致发放失败的,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银行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