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电商基层站点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 | 在村(居)建设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具体条件按照省规定执行。 |
补助对象 | 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 |
补助标准 | 附合条件的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
应提交材料 | 经营场地产权或租赁材料,网商交易记录,开展培训就业政策指引服务的工作台账。 |
应核验信息 | 单位登记信息。 |
需现场核查信息 | 示范站场地情况。 |
实施程序 |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经办。补助对象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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