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条件】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文件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暂住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流程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登记对象】
外省市户籍在南京市建邺区暂住的、在我区小学就读的,且尚未取得学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登记时间及方式】
请在2022年7月20日至7月30日用手机等移动终端,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点此扫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