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居住在苏州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斜塘户籍老年人,给予一定补贴。
补贴标准: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老年人家庭,每户实际结算不超过最高标准。
2.一、二级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老年人家庭,在园区总工会登记管理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老年人家庭,每户按照改造总费用的80%进行补贴。
3.三、四级残疾老年人家庭,经评估或有相关证明为失能老年人家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家庭,每户按照改造总费用的40%进行补贴。
4.审核通过的老年人家庭,每户享受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改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