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程序:
备齐资料→用人单位(或补贴对象)到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或补贴对象)应按季度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的补贴。
2.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