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区东街小学2022年招生实施办法

地方特产2022-07-27 12:02:02佚名

忻府区东街小学2022年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晋教基〔 2022〕 7号 )、《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忻教发 〔2022〕44号 )、《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府教科字〔202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 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一年级新生计划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

  二、招生范围:

  (一)年龄范围: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校区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

  (二)学校服务范围:

  1.东起牧马河,西至七一路;南起南环街向东延伸至牧马河,北至光明街到宏忻线牧马河桥。

  2.东起七一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南环街,北至桥西街。

  3.田村居民子女。

  4.健康街以南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入学条件分类及办法

  (一)房户齐全的适龄生

  【条件】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系统审核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系统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条件】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3执行。

  (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条件】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住址;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3执行。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

  (五)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

  【条件】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学生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3执行。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3执行。

  (七)残疾儿童入学就读

   特教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的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制定“一人一案”,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城区各校优先保障他们就近入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未按规定时间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四、时间安排

  (一)7月25日,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招生网上信息采集工作统一从8月1日上午 8:00开始 ,8月4日 18:00截止 (学生家长要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三)8 月5日—7日,系统审核学生信息。

  (四)8月10日--18日,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学生进行面审、复审。

  (五)8 月22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六)8月31日前,学校进行均衡编班,并及时公示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

  (七)9月1日正式开学,小学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开学后30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成立招生领导组

  1.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2.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3.重大事项报告领导组,研究解决。4.咨询电话:

  张老师 13383508600

   张老师 18295874311

  (二)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忻州市忻府区东街小学校

  2022年7月

本文标签: 派出所  学校  外祖父  祖父母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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