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
4、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双方自愿结婚。
上一篇:
青岛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指南
下一篇:
青岛产假哺乳假规定
地方特产2022-03-22 10:06:03佚名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
4、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双方自愿结婚。
青岛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指南
青岛产假哺乳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