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登记
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在常住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办理地点:失业人员需要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办理。
咨询方式:
024-31401266;和平区024-31912672 ;沈河区024- 22898849;皇姑区 024-86249693-8103 ;大东区024- 88504829;铁西区 024-25711309 ;浑南区024- 23770038;于洪区024- 85831307;沈北新区024- 89715700;苏家屯区 024-89810799 ;辽中区 024-87892184;康平县024- 87332035;法库县024- 87103706 ;新民市 024-87853259;开发区024- 64689593;